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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5-09-17
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各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教学实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342号),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该项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11项(至少含1项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二等奖15项、三等奖若干项。限额申报,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所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少于20人的,可申报1项;21至50人的,可申报2项;51至70人的,可申报3项;71人至100的,可申报4项;100人以上的,可申报6项(具体见附件1)。
2.学校向获奖成果主要完成人颁发奖金,获奖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学校推荐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申报第十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奖励范围
1.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2.在同等水平的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取得的成果优先获奖。
3.教学成果奖励向一线教师倾斜,大力支持一线教师积极申报,现任学校领导主持申报的成果推荐数量控制在推荐限额的20%以内,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申报的成果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4.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符合上述规定,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有突出效益、贡献的,可申请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教学成果奖励的工作重点是奖励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的成果。
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标准:
校内首创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要贡献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比较显著成效的,可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已结题的课程改革、网络空间课程改革专项可申报二、三等奖,指标单列,评审条件参照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网络空间教学改革研究专项建设、验收条件。
三、成果的申报
1.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选活动,认真学习《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附件2),精心组织,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申报。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须经各申报单位遴选后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推荐评奖的成果可以是国家、省或学校正式立项并结题课题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学校特别是基层院系、一线教师多年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已取得较大影响的实践成果。
3.已获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应再申报。
4.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报,经申报单位评审后,择优推荐。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同一申报单位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5.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下同),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集体完成的成果,由成果的主要完成人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
6.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指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
7.每项成果应填报以下材料:
(1)《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一式5份,被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后,再填《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6)一式5份、《湖南省教学成果报告》(附件7)一式2份,各项内容的填写,参见《申报书》内的“填报说明”,均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文档(Word格式)。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
(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 及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4)国家、省或者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可用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5)申报单位须填报《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电子文档。
四、材料上交时间
上述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15日前送至教务处132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xnxyjyjg@163.com,联系电话:2653039。
五、成果评审和争议处理
1.本次成果奖评选由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并报学校批准。
2.教学成果奖实行公示制度。教学成果奖的奖励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接受监督。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主页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可以在此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对成果的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并加盖部门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部门、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对提出异议的部门或个人将给予保护,对诬告者将追究责任。
对有争议的成果,学校将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单位核实,如经查实确属弄虚作假,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
六、材料下载
《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报告格式》、《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可从我院教务处网站(https://atta.xnu.edu.cn/attachment/Jwc/)通知栏下载。
附件:1.bb贝博艾弗森官网201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指标分配表
2.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
3.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5.bb贝博艾弗森官网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6.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7.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教 务 处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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